我國98%的能源需要仰賴進口,缺乏能源自主性,隨著全球能源情勢日益嚴峻,政府思考多項能源開發,98年公告施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後,持續通過其相關子法與措施,以能源安全、綠色經濟及環境永續為願景,積極擴大再生能源推動。全國太陽光電短期設定以2年1.52 GW為目標,並厚植推動基礎後,逐步達成114年太陽光電長期設置目標20 GW。

新竹縣99年曾在能源局補助下於縣政府及九處鄉鎮公所設置屋頂太陽能光電系統,核定容量共115.56瓩。另105年亦執行「新竹縣政府公有房舍建置太陽光電專案」,完成48間案場共計7,010瓩裝置容量之建置。而107年度新竹縣則在能源局經費補助下申請執行「新竹縣再生能源推廣計畫」(第一年度),除針對縣內公有房舍規劃新增22處可設置太陽光電之機關學校(初步估算裝置總容量為6,240 kWp),並透過問卷、訪談之方式,針對縣內其他20處可設置再生能源潛力地點完成初步盤點調查,掌握可設置裝置容量約4,007kW;另召開2場次再生能源專家及民間團體諮詢會議,徵詢採納各界意見以研擬規劃本縣再生能源發展策略,並透過辦理再生能源論壇、太陽光電體驗觀摩活動宣導活動、再生能源旅行活動、再生能源推廣系列講座及再生能源廠商座談會與媒合說明會等共計8場次,建立與民眾溝通之管道,提升民眾對再生能源之了解與認同,並藉由推動太陽光電設備系統業者與民眾及企業之媒合,建構本縣再生能源設置之環境氛圍,提升本縣再生能源發電之比例,統計99~107年底整體累計再生能源核准同意備查裝置容量已達134,304 kW。

 為能延續及擴大上年度再生能源推動之量能,本年度在符合經濟部能源局「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廣再生能源補助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擬申請補助經費執行108年度新竹縣推廣再生能源補助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針對縣內仍具可設置潛力地點區域進行補充盤點調查,掌握地主及所有權人設置太陽能光電之意願,並配合台電當地電網饋線允許量,估算可設置之太陽能裝置容量,建置新竹縣再生能源地圖;另依據中央綠能政策為基礎,就本縣實際現況評估可增列之再生能源要點或補助獎勵機制;研擬評估公民電廠推動機制,並提出1處案場之可行性評估及進行示範推廣;另規劃於本縣偏遠鄉鎮建置防災型微電網示範場域,達到推動綠能兼具防災救護功能。在宣導推廣方面,透過辦理論壇、宣導活動及說明會,建立與民眾溝通之管道,提升民眾對再生能源之了解與認同,並建構太陽光電設備系統業者與民眾及企業之媒合平台,加速推動太陽光電設置,並根據本縣推動之經驗、再生能源建置之現況及潛力、台電公司饋線情況,據以規劃本縣再生能源短、中、長期設置目標與推動策略,以逐年落實及提升本縣再生能源發電之比例。